为了进一步规范草堂校区教职工公寓公共区域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管理,明晰各管理主体的职责及工作范围,11月12日上午,工程建设指挥部会同草堂校区管委会、国资处、总务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以及各标段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在草堂校区综合楼会议室召开教职工公寓工程公共区域使用管理移交工作会议。
会上,各单位围绕教职工公寓工程公共区域使用管理移交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就各区域归口管理的划分、移交的相关流程以及后续管理工作的开展等达成了共识。会议研究决定:1.由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总务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利用4至5周时间对教职工公寓工程公共区域的墙面、顶面、地面,防盗门、防火门,照明系统,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设施,进行逐栋逐项排查验收,验收通过后签署《草堂校区教职工公寓公共区域使用管理移交单》完成移交。2.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经工程建设指挥部验收合格后再次组织各单位进行移交。会后,各单位与会代表前往教职工公寓对A1楼进行了验收预演。
此次公共区域使用管理移交完成后,学校后勤物业管理中心、保卫处将对公共区域各功能分区以及设施设备等进行归口管理,并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安全管理效能,为广大教职员工提供优质的住宅小区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