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工程(设备供应及安装)招标公告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工程(设备供应及安装)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名称: 草堂校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工程(设备供应及安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草堂校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工程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5000 m3/d,污水处理采用SA2/O工艺,再生水处理采用机械搅拌澄清工艺。生物反应池(SA2/O池)设备分两期安装;设计再生水供水能力为3000 m3/d,设备分两期安装。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2.2 建设地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内(户县草寺东路以东,环山公路北侧)。
2.3 招标范围:草堂校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工程工艺、自控系统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艺、自控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及售后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3.2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提供本次招标主要设备(潜污泵、格栅除污机、WHR-150鼓风机、DNY1000脱水机、滗水器等)的产品生产资格证书、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及产品质量认证证书,设备代理商还应提供产品授权委托书。且具有本次招标主要设备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该业绩对应的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的证明材料。
3.4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并提供近三年承担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资料,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环境工程专业),拟任安全员要求专职,特殊工种要求有上岗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和地点:2012年12月6日至2012年12月12日(含公休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院行政楼负一层102室。
4.2 需携带的资料:投标人需携带本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应提供的材料,还需携带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简介、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近三年类似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工程业绩和获奖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地 址: 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13号
邮 编: 710055
联 系 人: 胡 明
电 话: 82205741
传 真: 8220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