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堂校区工程项目设计人员现场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设计团队服务、保证施工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现场服务是整个工程设计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设计工作的继续和完善,是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草堂校区工程建设项目所有设计单位。
第四条 新校区建设工程指挥部策划部负责设计单位现场服务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要求
第五条 出勤要求
(一)草堂校区每个在建项目设计组现场服务代表出勤不少于三次/月;各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出勤次数不少于一次/月;各设计组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项目监理例会。
(二)设计单位在接到建设单位现场配合指令后,应及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到场进行指导和服务,并填写《设计人员现场服务记录表》,原则上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到场。
第六条 工作要求。
(一)设计人员应按出勤要求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认真记录、回答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主动对重要施工部位进行技术指导。
(二)设计单位现场服务应做到及时、准确的答复问题。若现场不能立即答复时,须事后认真研究讨论并于两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三)经现场查看,确为施工图错、漏、碰、缺等设计问题,设计人员应实事求是、认真记录,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项目设计负责人提交设计变更申请。
(四)应按时参加相关质量验收工作、监理例会,及时协助解决问题。
(五)当发现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时,现场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了解清楚原因,并以书面形式向策划部反馈。
(六) 设计人员在现场服务后应及时、认真填写《设计人员现场服务记录表》(见附件),本人签字后交至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每月五日前将上月记录表交于建设单位设计负责人处。
第七条 请假要求
因设计人员在本单位已请事假、病假或工作需要、开会、学习等原因未能到达草堂校区出勤,必须提前由设计单位分管负责人书面批准(紧急情况须事后补办手续),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提前安排该专业其他设计人员出勤,必须保证每个专业至少有一名设计人员进行现场服务。
第八条 未能达到要求且未履行相关手续的,按照缺勤次数从设计费中扣除相应金额。每个专业无故缺勤一次,扣除该专业相应比例金额;全专业缺勤一次,扣除该项目相应设计费。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新校区建设工程指挥部策划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7日起施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新校区建设工程指挥部
2017年7月14日
附件
设计人员现场服务记录表(试行)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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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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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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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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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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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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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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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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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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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到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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